9年前,一场意外被电击伤,陈先生从此与心脏起搏器结下“情缘”。如今,陈先生赖以生存的心脏起搏器电池耗竭,必须进行起搏器更换手术。于是陈先生将九年前的过错方某电信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某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更换心脏起搏器,以维护自己生命安全。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陈先生称,九年前,自己当时还小,在村里玩耍时不慎将手放置于电线杆上,因某电信公司北京分公司未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导致自己被电击伤。自己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医院诊断后确定自己需要安装心脏起搏器才能维持生命。无奈,心脏起搏器使用寿命仅为9年,现在起搏器电能已经耗尽,自己需要进行起搏器更换手术。陈先生称自从自己被电击后,自己只能依靠心脏起搏器保证心脏正常工作,自己也不再享受快乐正常的生活,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工作,缺乏生活保障。陈先生于是找电信公司、村委会要求承担相应医疗费用,但被告拒绝支付。为了保证自身生命安全,陈先生将某电信公司北京分公司、村委会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再次安装心脏起搏器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7万元,及每月生活补助费1千元。 据悉,房山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