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为旅游开发强拆他人祖坟 诉请精神赔偿获支持
 除斥期间怠于维权 银行被判丧失不动产抵押权
 助人为乐帮忙取钥匙 不慎摔伤双方各负其责
 男友大方为女友买豪车 岂料人财两空难维权
 小孩不幸落井死亡 水井所有人村委会承担部分责任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违纪被查 已经双规
 贵州矿难责任人逍遥法外 公安检察意见分歧(图)
 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 司机应该担全责
 小孩年满10周岁跟谁生活由小孩说了算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法律新闻 → 水坑捉龙虾溺亡 管理人被判赔款三万四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水坑捉龙虾溺亡 管理人被判赔款三万四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1234
       在水坑边捉龙虾,因未知水坑深浅,不慎滑入深水处溺亡,死者亲属具状递交法院,要求水坑管理者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安徽全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夏某因丈夫余某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计34364.3元。被告安徽顺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7月21日,全椒人余某身穿捕鱼用的连体防水皮衣、裤与弟弟在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所属的经二路旁水洼地捕捉龙虾,因不知水洼深浅,不慎滑入深水坑内,余某穿的连体防水皮衣、裤掉入深坑后,皮衣裤立即灌满了水,形成重压,越挣扎越往下沉,不能逃生自救。其弟见状大惊失色,慌忙拨打110报警求救。经120急救中心医生现场紧急救治,最终无力回天、不治身亡。出事路段经二路由管委会发包给安徽顺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公司)承建,于2007年初竣工后交管委会管理。因开发征用土地,该路段附近农田闲置。水洼地系闲置农田与路段自然落差所形成。事发后,经现场勘测,水洼地平均深度约0.7米,深水坑深度达2米。

  办毕余某丧事,余某妻子夏某及儿、女三人具状递交法院称:余某在捉龙虾时滑入深水坑溺亡,被告管委会、被告顺达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初管委会在建设经二路时,曾将工程发包给顺达公司承建,由于道路施工影响部分村民耕地排水,造成田地淹没。经村民层层反映,管委会指派顺达公司在被淹田地附近开挖一条深水沟用于排水。但经二路竣工后,未及时回填深坑或在深坑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疏于管理,导致余某溺水身亡。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计274844.20元。

  被告管委员辩称,其未开挖深水坑亦未委托他人挖掘,深坑系自然形成的。死者余某系成年人,应预见在未知深浅的水坑边捉龙虾存在危险性且身穿防水连体皮衣裤掉入深坑后,皮衣裤内会灌满水,形成重压,将难以自救逃生,而忽视自身安全,明显存在重大过错。可见余某溺亡系其自身原因所致,与其无关。

  被告顺达公司辩称,出事水洼地的深水坑非其所开挖。经二路竣工后,其已将该路段交被告管委会接管,其非该深水坑的管理、使用者,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的亲属余某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预见在未知深浅程度的水域身着防水连体皮衣裤捕捉龙虾,存在一旦连体防水衣裤内进水,产生重压,人会动弹不得,将往下沉,根本无法逃生自救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导致自身受到伤害的后果,而未能预见主观上的过失,对自身安全缺乏必要的注意义务,是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余某应对事故后果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即三原告应对余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80%的责任。因事发地段系被告管委会的管理范围,从社会安全注意义务角度出发,被告管委会作为管理人应负有防止、控制或消除该危险的义务。由于疏于管理,放任辖区内深水坑的危险存在,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对余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出事路段在2007年初竣工后即由被告管委会管理。原告诉称深水坑是被告顺达公司开挖,其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被告顺达公司又予以否认,因此,原告要求被告顺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得擅自移动现场
下一篇:酒店保安伤人应由酒店买单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