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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审查不严造成一女士有两个“丈夫”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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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审查不严造成一女士有两个“丈夫”成被告
永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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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妹妹和妹夫闹离婚,湖南宜章县的唐女士还不知道8年来自己在法律上与两个“丈夫”同时存在婚姻关系,其中一个“丈夫”还是亲妹夫,无奈之下唐女士只好将县民政局告上了法院。9月13日,宜章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起错误办理结婚登记案。
庭审中,据原告唐女士诉称:2004年,不满20岁的小唐(唐女士妹妹,广东籍)一心想与相恋男友小曹(湖南籍)结婚,但因婚龄不足,无法进行婚姻登记。急昏了头的小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证,到小曹所在镇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随后,唐女士远嫁广东省连州市,由于户籍部门尚未联网,唐女士也顺利办理了结婚。今年7月,小唐和小曹两口子婚姻亮“红灯”准备离婚,却因结婚证与身份证名字不符无法办理。得知事情真相后,唐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好向宜章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2004年颁发的《结婚证》,解除现在尴尬的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将小唐和小曹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工作。办案法官先后走访了民政局等机关了解情况,并分别对三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将各个疑点逐一化解,以尽可能的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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