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瞒婚前换肾史 妻诉离婚被准许
妻子因丈夫隐瞒婚前曾做过肾脏移植手术而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1月2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周某与其丈夫余某离婚。
2001年6月,余某曾因患严重肾病而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术后身体恢复较好,但仍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品。2003年9月,余某经人介绍与周某相识谈婚,2004年5月登记结婚。2004年底至2005年7月期间,周某先后两次流产,遂怀疑与余某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有关,且怨恨余某在婚前向其隐瞒做过肾脏移植手术之事。为此,二人感情逐步恶化并导致彻底破裂。周某遂诉之法院,要求与余某离婚。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