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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受伤期间的补课费获法院支持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3684
(
作者:余建文)
石护栏突然倒塌,把孩子的脚压伤了。事后,孩子家长把相关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中有一笔3000元的补课费,成了争论焦点。
去年3月的一天,奉化10岁学生小赵做完作业后,坐在家附近的一处石阶上休息,一手扶着石护栏。没想到,身后的护栏突然倒塌,正好砸到小赵左脚,致其左脚脚踝骨折。伤愈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为10级伤残。
去年12月,小赵的家长将护栏的日常维护单位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其中有一笔是3000元的补课费。
近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于案件事实,没有太大的争议,但被告方对这笔补课费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小赵的家长说,孩子受伤治疗期间,无法正常上学,功课耽搁了,只好出钱请人来补课辅导。要是不补课,孩子有可能留级,损失更大。
上周,奉化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方石护栏维护单位赔偿小赵各项损失共计9万元,其中包括了这笔3000元补课费。法官解释说,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系小学生,其受伤护理期间的补课费用属于合理损失,应予以支持。(永州律师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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