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为旅游开发强拆他人祖坟 诉请精神赔偿获支持
 除斥期间怠于维权 银行被判丧失不动产抵押权
 助人为乐帮忙取钥匙 不慎摔伤双方各负其责
 男友大方为女友买豪车 岂料人财两空难维权
 小孩不幸落井死亡 水井所有人村委会承担部分责任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违纪被查 已经双规
 贵州矿难责任人逍遥法外 公安检察意见分歧(图)
 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 司机应该担全责
 小孩年满10周岁跟谁生活由小孩说了算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法律新闻 → 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重新结婚夫妻双双被法院判重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重新结婚夫妻双双被法院判重婚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3865

   

    (作者:刘金丽 张小会)由于对法律的无知,重庆一打工妹王妮妮未与丈夫邓路办理离婚手续,却又与打工期间认识的何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女。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王妮妮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何杰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1999年5月29日,被告人王妮妮(化名)与邓路(化名)登记结婚。2010年底,被告人王妮妮在外出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告人何杰(化名)。此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于2011年4月底,二人在重庆市北碚区租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取名何豆豆(化名)。在此过程中,被告人王妮妮并未与邓路办理离婚手续,同时被告人何杰知晓上述情况。

  2012年5月29日,被告人王妮妮与何杰因家庭琐事打架愤而报警,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被告人王妮妮、何杰具有重婚嫌疑,至此案发。后两被告人在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3年5月27日,王妮妮向贵州省某法院起诉要求与邓路离婚。2013年7月24日,贵州省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许被告人王妮妮与邓路离婚。该判决于2013年9月13日发生法律效力。2013年10月10日,恢复法律意义上单身状态的被告人王妮妮与何杰登记结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妮妮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何杰明知王妮妮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其行为均构成重婚罪。综合全案情况,北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永州律师咨询热线www.yz148.cn搜集整理)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退回借条后主张剩余债务未获法院支持
下一篇:施工建房太粗心 高空坠物砸伤人被判赔偿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