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为旅游开发强拆他人祖坟 诉请精神赔偿获支持
 除斥期间怠于维权 银行被判丧失不动产抵押权
 助人为乐帮忙取钥匙 不慎摔伤双方各负其责
 男友大方为女友买豪车 岂料人财两空难维权
 小孩不幸落井死亡 水井所有人村委会承担部分责任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违纪被查 已经双规
 贵州矿难责任人逍遥法外 公安检察意见分歧(图)
 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 司机应该担全责
 小孩年满10周岁跟谁生活由小孩说了算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法律新闻 → 假结婚证结婚无效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假结婚证结婚无效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3788
 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通过熟人关系弄来假结婚证给婚姻“上保险”,岂料弄巧成拙。5月30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案,因身份证上姓名、年龄与结婚证不符,这纸假婚书终究没能hold住14年的“婚姻”。

  原告朱新萍系彭泽县黄花镇人,生于1980年6月,与同镇的被告李伟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之后二人关系非常密切,同年朱新萍怀孕并生下了长女,因朱新萍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了让二人能够如愿“结婚”,在双方未到场的情况下,李伟的家人通过熟人关系弄来了一张结婚证,可结婚证上女方的姓名是李春霞,出生日期变成了1978年7月14日。拿到结婚证后,李伟和家人放心了,认为只要有结婚证就行,管他名字是李春霞还是朱新萍。就这样,双方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1年次女出生后,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李伟开始对朱新萍产生不满,双方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一争吵李伟就殴打朱新萍。经历了一年多的争吵后,朱新萍无法忍受,在咨询律师后诉至法院要求进行同居关系析产和子女抚养。

  庭审中,李伟称其与朱新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不是朱新萍所说的同居关系,并提交了结婚证给法官看,不同意离婚。法官拿到结婚证后发现结婚证上女方的姓名是李春霞,且出生日期是1978年,均与朱新萍不符。

  为了查明事实,更好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来到黄花镇政府和彭泽县民政局查询李伟的婚姻登记档案,但没有查到李伟的登记材料,派出所也出具了证明朱新萍没有叫李春霞的曾用名。

  经过查实后,彭泽法院认为李伟虽提交了结婚证,但结婚证上李伟妻子的姓名和出生时间均与朱新萍不符,因此他们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故法院判决他们同居期间的长女随李伟生活,次女岁朱新萍生活,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男友大方为女友买豪车 岂料人财两空难维权
下一篇:小孩年满10周岁跟谁生活由小孩说了算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