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为旅游开发强拆他人祖坟 诉请精神赔偿获支持
 除斥期间怠于维权 银行被判丧失不动产抵押权
 助人为乐帮忙取钥匙 不慎摔伤双方各负其责
 男友大方为女友买豪车 岂料人财两空难维权
 小孩不幸落井死亡 水井所有人村委会承担部分责任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违纪被查 已经双规
 贵州矿难责任人逍遥法外 公安检察意见分歧(图)
 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 司机应该担全责
 小孩年满10周岁跟谁生活由小孩说了算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法律新闻 → 楼上漏水浸楼下 邻居拳脚伤人应赔偿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楼上漏水浸楼下 邻居拳脚伤人应赔偿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2374

  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伍某赔偿原告秦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4142.48元。  

  2011年6月10日上午,原告秦某请施工人员修补地板裂缝时致地板漏水到楼下被告伍某的书房。被告发现漏水天花板下的布艺沙发有点湿,就到楼上原告家开始责骂,随后用拳头殴打原告的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原告进行防卫踢了被告一脚。原告被打后,到医院门诊治疗,后医生建议其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3832.48元。原告因就医往返医院共花费交通费30元。因与被告协商未果,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6573.54元。被告伍某应诉后称,原、被告因纠纷引起拉扯打架,双方都有过错;另原告用药清单与病情无关。

  秀峰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告应当本着邻里和睦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但其没有理智地处理纠纷,而是责骂并殴打原告,造成了原告身体受伤的损害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被告责骂和殴打原告会造成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害,但不致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请不予支持。遂作出如上判决。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紧急刹车摔伤乘客 公交车司机不担责
下一篇:医院宣传杂志擅用董璇照片 一审被判赔4万元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