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云集的生日宴上,主人热情劝酒却不料致亲戚醉酒摔伤,主人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重庆市开县法院近日判决,醉酒者自担责50%,主人家担责50%。该案主人家的热情换来“最贵的劝酒罚单”——要赔33万余元。
经查明,2010年12月24日是重庆开县肖婆婆69岁生日,众多亲友赶到肖家为其过生,肖婆婆的兄弟、64岁的老肖也来了。午饭时,热情的肖婆婆拿出自泡药酒待客,老肖喝了六七两。当天下午,老肖的女儿打电话给肖婆婆,特意交代她不要让老肖喝酒。晚饭时,在肖婆婆的劝酒下,老肖又喝了六七两白酒。随后,肖婆婆的儿子扶着酒醉的老肖去了厕所,但老肖不慎摔倒在地。亲戚们将老肖抬沙发上躺着休息,此时老肖没答话。第二天早上,肖婆婆见老肖一点反应也没有,还吐着血泡。肖婆婆当即通知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经诊断,老肖病情十分严重,经过抢救虽转危为安,但却落下终身残疾。经过伤残鉴定,老肖属外伤性癫痫,以及颅骨修补后凹陷畸形构成的伤残等。肖婆婆在垫付了6500元医疗费之后不愿意再承担后续医疗费用。2012年3月,老肖将姐姐等6名亲友告上法庭,认为他们未尽到对同吃同喝人员照顾义务,又让他错过救助最佳时机。
法院审理认为,老肖放任自己饮酒,让身体超出意识控制范围之外意外摔伤,应承担损害后果50%责任。但同时,肖婆婆及其儿子作为主人家,应尽到组织者应尽的注意、管理和保护义务。在老肖醉酒摔伤失去意识的情况下,二被告自认为睡一晚即可,致使延误救治,未尽到义务,应由二被告各承担损害后果20%责任;肖婆婆在老肖的女儿电话告知不让父亲喝酒后仍然劝酒,对老肖醉酒原因部分应承担次要责任,被告肖婆婆应再承担损害后果10%的责任。其他亲友未有劝酒行为,亦非活动组织者,在本案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老肖醉酒摔伤造成的损失有医疗费24万余元、护理费26万余元、残疾赔偿金9万余元等,共66万余元。肖婆婆及其儿子要承担50%责任,也就意味着他俩要赔33万余元。
此案主审法官张森提醒,春节将至,亲朋聚餐时应劝酒有度。生日宴、婚宴等席间劝酒符合我国传统风俗习惯,但过度劝酒致人醉酒受伤,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