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法律新闻】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为旅游开发强拆他人祖坟 诉请精神赔偿获支持
 除斥期间怠于维权 银行被判丧失不动产抵押权
 助人为乐帮忙取钥匙 不慎摔伤双方各负其责
 男友大方为女友买豪车 岂料人财两空难维权
 小孩不幸落井死亡 水井所有人村委会承担部分责任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局长刘忠敏违纪被查 已经双规
 贵州矿难责任人逍遥法外 公安检察意见分歧(图)
 乘客开门撞倒电动车 司机应该担全责
 小孩年满10周岁跟谁生活由小孩说了算
 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特殊情况时如何处理
法律新闻 → 丈夫车祸意外死亡 婆媳打响“监护战”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丈夫车祸意外死亡 婆媳打响“监护战”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1346

      丈夫去世,孩子被公公婆婆领走,赵某多次找公婆理论,要求领回孩子均被拒绝,无奈之下将公公婆婆告上法庭,要求讨回孩子的抚养权。12月3日,安徽省蚌埠市凤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我是孩子的妈妈,孩子应该由我抚养呀!

  法庭上,赵某哭诉着自己的不幸,丈夫去世,自己已经悲痛欲绝,不想孩子也被公公婆婆领走,自己多次要求抚养孩子,但均被拒绝,自己也不想状告公公婆婆,只是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毕竟法律规定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况且二位老人已经年纪大了,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随自己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

  我们已经失去儿子,不想再失去孙子

  法庭上,二位老人泪流满面,儿子去世后,孙子是家里唯一的血脉,自己已经失去了儿子,不想再失去孙子,二老坚决要求抚养孙子,并称自己有能力抚养。

  法官明确孩子抚养权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原告赵某系小明的母亲,在丈夫高某去世后便是小明的唯一法定监护人,对小明履行监护责任既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二被告虽系小明的祖父母,但其未经高某同意便将小明带走,侵害了赵某对孩子的抚养权,应予纠正。12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二被告将小明交由其母亲抚养。同时,法官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安抚二老情绪,避免作出不当举动,同时又做赵某的工作,老人儿子不幸死亡,孙子便是爷爷奶奶最亲的人,建议赵某经常带孩子去看看爷爷奶奶,要多关心老人,照顾老人,赵某点头应允。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偷看老婆聊天记录 多疑男被诉离婚
下一篇: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开发商逾期交房仍应支付违约金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