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房子,就可以“我的地盘我做主”?市民瞿先生基于这种认识,在自家主卧、次卧、卫生间加装马桶等设施,结果造成楼下天花板渗水,抽水马桶的冲水声更让楼下业主金先生难以入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业主瞿先生将主卧、次卧恢复原状,并将卫生间增设的抽水马桶拆除。
金先生和老父亲住在浦东高行镇某小区的101室,瞿先生则是楼上201室业主。去年7月,金先生家的卫生间天花板漏水,并蔓延到主卧室天花板。经联系,瞿先生将漏水部位修复。
然而没过多久,卫生间又开始漏水。金先生心中纳闷,于是上楼查看,这才发现瞿先生为将房屋出租给多名房客居住,已经在主卧室、朝南次卧增设了抽水马桶、冲淋式沐浴设备及台盆各一套,并将原卫生间分隔成独立的两间,在原有卫生设备基础上另行增设了抽水马桶、冲淋式沐浴设备及台盆一套。金先生这才明白,原来前段时间让自家人难以入眠的噪音,就来自楼上抽水马桶等使用过程中发出的响声。
接到投诉后,小区物业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瞿先生未予理睬。金先生因此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瞿先生拆除在主卧室、朝南次卧以及卫生间内增设的抽水马桶、台盆、沐浴设备共三套,恢复原状。
瞿先生辩称,自家的房子,自己有权决定居住使用的方式。他承认,房屋出租后,中介公司和房客为了方便居住,确实对房屋进行了改造。为了消除噪音,当时增设的都是电动抽水马桶,不会对金先生家造成影响。瞿先生还认为,楼下天花板渗水并非由于自己房屋改建,而是房屋本身存在贯穿性裂缝,导致水管爆裂后渗漏至楼下,事发后已及时修复。因此,不同意金先生的诉请。
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瞿先生未经相邻业主同意且未履行行政审批程序,擅自在卧室中增设抽水马桶等卫生设备,使用噪音影响楼下业主休息。而瞿先生在卫生间增设抽水马桶的行为,已实际造成楼下渗水。法院对金先生的相关诉请予以支持。至于卫生间增设的沐浴设备及台盆设施,符合卫生间用途和功能,金先生并未证明这些设施对其构成相邻妨害,故对其要求瞿先生拆除卫生间增设的沐浴设备及台盆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