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农工商联合公司将其所有的土地出租给某化工公司使用,租赁合同到期后化工公司却拒绝返还土地。该农工商联合公司将化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租赁合同终止。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农工商联合公司诉称,原被告均系丰台区某村所有的集体企业。1997年7月,原告的一个分公司代表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原告所有的土地出租给被告,租期为1997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并约定被告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的任何协议。合同到期后,被告却拒不将土地交还给原告,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并判令被告返还诉争土地。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