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工伤事故】
┝ 工伤事故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
【借贷纠纷】
┝ 借贷纠纷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
【经济合同】
┝ 经济合同
【消费保护】
┝ 消费保护
【土地纠纷】
┝ 土地纠纷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保险纠纷】
┝ 保险纠纷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
【以案说法】
┝ 以案说法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分手后强索“青春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储蓄管理条例
 血站管理办法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工  伤  认  定  办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节录)
 夫瞒婚前换肾史 妻诉离婚被准许
 典当管理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消费保护消费保护 →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2029
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
                   (信部联规[2007]24号     2007年1月15日)

  为规范住宅小区和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的建设行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保障电信业务平等接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规定:


  一、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内的通信设施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电信发展规划相适应。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电信用户使用通信设施的需要,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商住楼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二、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应纳入设计文件,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设计时,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法定职责严格把关。建设项目竣工后、接入公用电信网前,各省通信管理部门要严把接入关。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在国家及行业有关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发布之前,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在城市建设中进一步搞好通信设施及管线配套建设的联合通知》(邮部联[1992]488号)同时废止。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下一篇: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