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807461326
  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本站首页 | 法律新闻 | 律师团队 | 法律顾问 | 业务范围 | 交通事故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学术论文 | 刑事案件 | 劳动争议 | 婚姻继承 | 房产事务 | 公司事务 |
人身伤害 | 工伤事故 | 行政诉讼 | 借贷纠纷 | 建设工程 | 经济合同 | 消费保护 | 土地纠纷 | 医疗事故 | 保险纠纷 | 房屋拆迁 | 司法鉴定 | 以案说法 | 在线留言 |
 最新公告
站内留言 QQ:在线咨询
  >> 分 类 导 航
【工伤事故】
┝ 工伤事故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
【借贷纠纷】
┝ 借贷纠纷
【建设工程】
┝ 建设工程
【经济合同】
┝ 经济合同
【消费保护】
┝ 消费保护
【土地纠纷】
┝ 土地纠纷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保险纠纷】
┝ 保险纠纷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
【以案说法】
┝ 以案说法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分手后强索“青春损失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
 储蓄管理条例
 血站管理办法
 工  伤  认  定  办  法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节录)
 夫瞒婚前换肾史 妻诉离婚被准许
 典当管理办法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 → 异地施工受伤 工伤在哪里认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异地施工受伤 工伤在哪里认定?
永州律师 阅读次数: 1641
案例
来自姜堰市黄桥老区的农民工老储,今年50岁,是姜堰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职工。2006年9月4日上午,他在公司承建的河南省南阳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冷却塔项目施工过程中,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今年4月3日,老储向姜堰市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局以该公司并未依法为老储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事故发生地与建筑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区为由,不予受理。老储遂提起诉讼,但被驳回诉讼请求。
点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 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劳社部发[2004]18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对此问题亦作了相同的规定。
本案中,农民工老储在河南省南阳市施工时受伤。所在单位注册地虽在姜堰市,但该公司并未为老储在姜堰市办理工伤保险。因此,老储受伤后,应向生产经营地河南省南阳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此文由永州律师(www.yz148.cn/)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永州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职工工伤维权流程简介
下一篇:伤残鉴定等级划分及赔偿标准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永州律师 永州离婚律师 永州交通事故律师 永州劳动纠纷律师 永州法律咨询 永州律师咨询
Copyright 2007-2010 永州律师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律 所: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
电 话:0746-8367769 电话:13807461326 联系人:刘世亮律师
苏ICP备06045641号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点QQ联系我